近年来,天津市教育部门对学籍户籍跨区高中录取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那么,对于天津学籍户籍跨区高中如何录取?我们来一起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天津市规定,高中阶段学习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延续,学生在原籍所属区县实现普及高中教育均衡发展,所以天津市所有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均不招收学籍户籍跨区学生,这点需要注意。
其次,如果学生家庭户口非本区,想要进入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读书,需要向原籍县(区)初中所在地中考指导教师申请调档。调档过程需要经过原籍县(区)教育部门的审核与审批,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比如:父母因工作调动迁移、父母因家庭原因迁往他处等等,审核无误后输出调动证明,从而解决了家庭户籍和学籍不匹配的问题。
第三,如果学生所在所辖区县和原籍区不属于天津市实行高中阶段学历证书同等重要,区县高中阶段学历证书就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如果学生想要参加所在学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需要在原籍区县拿到所属高中阶段学历证书,否则无法参加招生录取。
第四,对于国际学生(包括外籍学生、港澳台学生),应主要根据学生身份,以及父母在天津自治区的居住与就业情况进行审批。如果学生符合相关的学籍、居住等条件,可以与中国学籍学生一样参加所在所辖区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第五,如果学生在原籍所辖区县和所在学区均未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可以选择参加教育部全国招生统一考试,获得高考成绩后,可以在所属区县高中招生录取计划中进行选择。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天津市对于学籍户籍跨区高中录取政策的调整,主要是要保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获得更加均衡的发展,确保适龄学生在所在所辖区县得到优质、均衡的教育资源,进一步提高天津市教育水平,让更多的学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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